|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平台项目,工程实施涵盖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及所辖的8个公路分局、1个滨海公路管理处、1个公路路政大队执法单位、1个公路规划设计院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地理范围覆盖国道204、国道206、国道308、国道309、省道202等国、省道。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网监测系统、应急处置系统、信息服务系统等应用系统及应用支撑平台、数据库建设;视频监控、事件检测、气象监测、移动视频监控、车载模块、可变信息标志等终端系统及配套供配电系统;配备视频会议及通讯调度系统;监控大厅及配套工程;以及主机存储系统、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
(二)招标范围:路网监测系统、应急处置系统、信息服务系统、终端系统、配套供配电系统、视频会议及通讯调度系统等的设备及软件采购、应用系统开发、施工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试运行、验收培训及质保期服务等全部服务。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工程类型 |
| 1:第一标段 | /平方米 | 金额约8687.6658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含应用系统、应用支撑平台、数据库建设、终端系统、主机及存储系统、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应急通信系统、中心配套等施工安装工程。 | 施工-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 | | 2:第二标段 | /平方米 | 二标段金额约467.64486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含市局中心、市区分局、城阳分局、黄岛分局、即墨分局、平度分局、胶州分局、莱西分局、开发区分局、滨海管理处现有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 其他 | |
二、对企业的资质要求 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对主要人员要求 一标段: 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工1人:工程师,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机电工程师1人:计算机类或机电类或电气类高级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1人: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二标段: 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工1人: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四、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累计完成 1 个同类工程业绩。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标段要求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七、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 参与本工程的第一标段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资质、人员、业绩等方面的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招标文件中已列明需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资质、业绩、人员等信息,相关信息查询不到或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九、 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十、同类工程的界定 一标段: 要求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合同额大于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公路机电或隧道机电或公路信息化工程。 二标段: 要求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合同额大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 十一、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处第一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二标段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十二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十四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
| 十五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近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近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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