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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禹州路及规划一号、二号、三号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 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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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19-000793-0209-069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胶州市禹州路及规划一号、二号、三号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标段
建设规模: 3228米
建设单位: 胶州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周宁 联系电话: 0532-82289206
招标单位: 胶州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周宁 联系电话: 0532-8228920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恒祥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石峰萍 联系电话: 13708985654
工程地址: 胶州市
工期: 240 开标时间: 2019-07-03 14:30
开标地点: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许可范围: 胶州市禹州路及规划一号、二号、三号路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
1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宋家宣/蔡金环通过
2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翔远市政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邹晓侠/马鹏玮通过
3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和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王竹林/刘云龙通过
4青岛中建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景观市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孙伟/刘伟栋通过
单位名称最终得分/排名技术标总得分/评审结果商务标总得分/排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
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49.3224.4724.8522.123.225.424.831.3
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翔远市政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51.8024.527.323.523.524.525.529.3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和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76.2228.7747.4526.227.526.432.332.8
青岛中建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景观市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48.8326.2322.62422.42727.729.4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业绩查看
1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和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王竹林/刘云龙72966767.00合格240
2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翔远市政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邹晓侠/马鹏玮72974400.00合格240
3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宋家宣/蔡金环72907103.00合格24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和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翔远市政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和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1王文鹏质检员37181090200158市政工程
2孙晓丽技术负责人鲁160821460503建筑工程
3韩炳帅资料员37191140271622建筑工程
4刘正盛施工员37181040200180市政工程
5孙栋雄安全员0200151建筑工程
6孙元慧关键岗位鲁140821460042市政工程
7刘云龙关键岗位鲁160821460080市政工程
8邹淑国关键岗位青173421076市政工程
9杨璐预算员17370016880建筑工程
10王竹林鲁137101201041市政公用工程
11宋启建材料员37191110272476建筑工程
12徐海博关键岗位鲁180001633100082市政工程
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翔远市政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1邹晓侠/马鹏玮鲁137131403263市政公用工程
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1宋家宣/蔡金环鲁137141609509市政公用工程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19-7-5 - 2019-7-9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5916654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5916654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