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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部分道路人行道整修工程施工 2016-03-2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市区部分道路人行道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3/24 公告号: PDZCZB1502045
项目名称: 市区部分道路人行道整修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平度市市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城镇道路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739.77万元 工程造价: 540.51335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平发改字【2016】110号及平发改字【2015】438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83201603249901
建设单位: 平度市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綦伟刚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33723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平度市城乡建设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綦伟刚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33723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崔勇 宋仕忠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35266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了配合中心城区环境整治行动,位于平度市市区;工程招标控制价:5405133.5元,其中:第一标段为1205959.08元; 第二标段为1729322.48元;第三标段为1269312.21元;第四标段为1200539.73元。

(二)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第一标段:平营路(厦门路-青岛路)整修工程:平营路(厦门路-青岛路)整修,长约1000米;


第二标段:常州路(人民路-天津路段)两侧人行道铺装工程:常州路(人民路-天津路段)两侧人行道铺装,长约875米;


第三标段:南京路(郑州路-阳光花园段)南侧人行道铺装工程:南京路(郑州路-阳光花园段)南侧人行道铺装,长约490米;


第四标段:南京路(姜家疃菜市场至民政局段)北侧人行道铺装工程:南京路(姜家疃菜市场至民政局段)北侧人行道铺装,长约440米等。


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分别为第一标段:平营路(厦门路-青岛路)整修工程;


第二标段:常州路(人民路-天津路段)两侧人行道铺装工程;


第三标段:南京路(郑州路-阳光花园段)南侧人行道铺装工程;


第四标段:南京路(姜家疃菜市场至民政局段)北侧人行道铺装工程。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工程类型
标段1:平营路(厦门路-青岛路)整修工程约1000米第一标段:平营路(厦门路-青岛路)整修工程:平营路(厦门路-青岛路)整修,长约1000米施工-城镇道路
标段2:常州路(人民路-天津路段)两侧人行道铺装工程约875米第二标段:常州路(人民路-天津路段)两侧人行道铺装工程:常州路(人民路-天津路段)两侧人行道铺装,长约875米;施工-城镇道路
标段3:南京路(郑州路-阳光花园段)南侧人行道铺装工程约490米第三标段:南京路(郑州路-阳光花园段)南侧人行道铺装工程:南京路(郑州路-阳光花园段)南侧人行道铺装,长约490米;施工-城镇道路
标段4:南京路(姜家疃菜市场至民政局段)北侧人行道铺装工程约440米第四标段:南京路(姜家疃菜市场至民政局段)北侧人行道铺装工程:南京路(姜家疃菜市场至民政局段)北侧人行道铺装,长约440米等。施工-城镇道路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有效);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六、重要说明
1、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ingdu.gov.cn/html/pdzwfwggjy/class_index.html)上发布。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ingdu.gov.cn/html/pdzwfwggjy/class_index.html)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文件。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本项目无需现场或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于2016年4月15日直接到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度市新区大道79-2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B309室),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 、开标会现场,应携带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ingdu.gov.cn/html/pdzwfwggjy/class_index.html)上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按时参加开标会。
八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咨询电话: 0532-88335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