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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徐州路(杭州路至广州路)建设工程监理 2016-03-1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市徐州路(杭州路至广州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3/18 公告号: SZ160304044J
项目名称: 胶州市徐州路(杭州路至广州路)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胶州市徐州路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本项目总投资额: 833万元 工程造价: 56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660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审【2016】4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高绪华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8920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高绪华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8920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范守印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66195705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胶州市徐州路(杭州路至广州路)建设工程,本项目地点:位于胶州市徐州路,全长660米。工期为150天。

(二)招标内容:施工阶段监理。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三级及以上项目总监)。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3、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投标申请表(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5、投标单位或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备案同类工程中标通知书(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经备案或有效证明材料);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7、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报名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报名无效。9、报名条件要求规定分其它相关资料、证明。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10、投标保证金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报名时必须交纳。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于公告结束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工程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限城市道路工程)。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于 2016年3月18日15时至2016年3月25日15时(不含节假日)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0532-82205266)参加报名。
八 、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公告时间:2016年3月18日15时0分 - 2016年3月25日15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