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工程造价3000万元,工期30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评定标准,招标内容:2016年胶州市城区基础设施整治工程(城区排水防涝整治、深圳路、规划路、厦门路跨云溪河桥、海尔大道市东渠桥等工程的道路、排水、路灯、景观及桥梁维修翻建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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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1、招标单位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相关专业或公路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三、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设计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如证书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或未能体现所在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社保证明原件); 4、项目投标申请表(勘察设计类)(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5、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工程设计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三年度是指2013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8、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证明;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10、投标保证金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人民币,报名时必须缴纳。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于公告结束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四、同类工程界定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工程设计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
|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设计单位,于2016年1月29日15时至2016年2月5日15时(不含周六周日)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0532-82205266),参加报名。 |
| 六 、其他 |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布。 |
| 公告时间:2016年1月29日15时0分 - 2016年2月5日15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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