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杭州路南起泰光路,北至堤湾水库界,全长约3.4KM。项目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环境景观工程、交通设施。 2、招标内容:中标人承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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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须同时具有道路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具有市政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无。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单项合同投资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 |
|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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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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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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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6年02月02日至2016年02月14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4、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刘慧娜 宋欣 ,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5、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
| 十一 、其他 |
1、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莱西市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开标现场投标人不需提供)。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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