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黄岛区铁山街道后石沟村乡村旅游业道路建设项目、黄岛区胶河经济区东下泊村通用车间项目、黄岛区大村镇东十字路村外道路建设项目、黄岛区铁山街道大下庄村新建日光棚项目、黄岛区王台镇殷家台灌溉水渠修复项目、黄岛区海青镇东蔡村塘坝加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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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必须持有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备案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 截止至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持有中标项目验收鉴定书的黄岛区2015年水利移民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具体以青岛市黄岛区水利局出具的名单为准)。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不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七、同类工程要求 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水利其他工程。(仅在综合评分法中使用)。 |
|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企业,可在以下时间内登陆“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青岛市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青岛市辖区以外的企业须持有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备案证;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无法体现专业的须提供本人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毕业证)、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
| 四 、其他 |
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6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 单位账户:
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公告时间:2015年12月30日10时0分 - 2016年1月7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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