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招标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具体范围:车站装修,广告,导向,艺术品。
(1)合同范围内车站公共区及相邻非公共区所有外露部分的精装修设计,包括材料的选择、装修的造型、色彩的确定、尺寸的划分、施工工艺、灯具的选型等;
(2)合同范围内车站导向标识系统的设计,包括各站导向标识牌布置设置、版面设计等;
(3)合同范围内车站艺术品的设计,包括对车站艺术品设置的位置、设置的尺寸、表现内容、表达手法、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等;
(4)与本合同范围内车站各个专业接口的设计。包括与建筑专业、通风空调专业、动力照明专业、给排水专业、AFC专业、通信信号专业、FAS/BAS专业、电梯扶梯专业、屏蔽门/安全门专业、限界专业、线路专业、人防专业等专业的接口设计; (5)本合同范围内车站BIM模型装饰可视化协同设计(含公共区机电管道及末端)、冲突检查报告以及优化建议、管线综合深化设计服务、装修模型动画漫游等;
(6)广告灯箱。
2、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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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应同时具有以下1.1条的设计资质和1.2条的资格: 1.1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证书; 1.2具有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持有民政部颁发的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业务主管单位为文化部或中宣部,业务范围包括组织创作等相关工作内容的社会团体;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业务范围包括组织创作的艺术公司; (3)教育部或文化部所属的艺术院校或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院校。 2、近5年同时具有装修设计和公共艺术品设计同类工程业绩。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3.1满足上述1.1要求的单位可以和满足上述1.2要求的社会团体(公司或院校)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主申请人为满足上述1.1要求的单位,联合申请人为满足上述1.2要求的社会团体(公司或院校)。 3.2主申请人主要负责总体设计方案的深化设计,负责招标图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等其他工作;联合申请人主要负责编制总体设计方案(包括确定设计的主题、风格、表现方式等),负责公共艺术品的创作和监制,负责具体设计过程的指导等。 3.3联合体投标的,主申请人须在近5年完成过装修设计同类工程业绩,联合申请人须在近5年完成过公共艺术品设计同类工程业绩。 3.4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主申请人的在职员工,艺术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申请人的在职员工。 三、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艺术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 四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五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上五年完成过同类工程。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完成同类工程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 3.1装修设计同类工程业绩: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的装饰设计。 3.2公共艺术品设计同类工程业绩: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的公共艺术品创作(或设计)。 |
| 七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