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清溪康郡一期A2#、A3#、A7#、A8#、A11-A13#、A17#-A19#、A21#、A22#、A26#-A28#监理工程 2015-11-0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清溪康郡一期A2#、A3#、A7#、A8#、A11-A13#、A17#-A19#、A21#、A22#、A26#-A28#监理工程邀请公示
公示发布日期: 2015/11/4 公示号: 2015-035y
项目名称: 清溪康郡一期A2#、A3#、A7#、A8#、A11-A13#、A17#-A19#、A21#、A22#、A26#-A28#监理工程
工程地点: 莱西市青岛南路西、马家河北
资金来源: 私人或民营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6300万元 工程造价: 6300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56165.24平方米
计划文号: 西发改备【2015】第14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85201515033号
建设单位: 青岛锦尚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庄汝华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6603309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锦尚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庄汝华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66033093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崔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187801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筑面积56165.24平方米,层数:6层,高度17.4米
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
2: 房屋建筑(工民建专业)三级(含)以上资质的项目总监
三 、其他
受理部门: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32-66035767、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认真负事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是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手续。
公示时间:2015年11月4日15时0分 - 2015年11月11日15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