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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北片棚户区改造项目A1地块拆除 2015-11-0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鞍北片棚户区改造项目A1地块拆除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11/4
项目名称: 鞍北片棚户区改造项目A1地块拆除
工程地点: 抚顺路以南、康平路以北、祥泰家园以东、鞍山一路以西的筒子楼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拆除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16.43万元 工程造价: 201.56万元
结构形式: 砖混 工程规模: 18192.11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北发改发[2015]230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13201510279901
建设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阜新路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吕晓川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526522274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阜新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吕晓川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526522274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孙彩凤、何晓玲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7979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03005139204201503E010061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乙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拆除共涉及筒子楼13栋,总建筑面积18192.11平方米,主要包括单层、三层、六层砖混房屋的土建及装饰的拆除工作,拆除面积29588.42平方米,机械及人工配合方式拆除。本工程产生建筑垃圾约17753.05立方米,全部外运。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拆除等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除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同类工程界定:无。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2688001001
2015/11/27 9:30:00 2015/11/17 9:30:00 2015/11/27 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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