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蓝海港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精装修工程 2015-10-1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蓝海港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10/20 公告号: 201510-163
项目名称: 蓝海港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精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 流亭街道,双元路西侧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装饰装修
本项目总投资额: 4800万元 工程造价: 45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76738.53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城发改投资函[2011]151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青岛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牟大广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70782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牟大广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707820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 超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06332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正商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78748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地不在城阳辖区内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4.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登记证》或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人和招标人不得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等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岛市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七、报名
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10月20 日9时至2015年10月26日16时(节假日除外)在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或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e-qdpm.com/gcc)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下载报名凭证并妥善保存,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5871707。网上报名合格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电话:87968121)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登记证》或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获取;
3.温馨提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与复核事宜务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凭证原件;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0532-85871507-162。
报名期限: 2015年10月20日9时0分 - 2015年10月26日16时0分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