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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天河路小学室外工程(监理) 2015-09-1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城阳区天河路小学室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9/17 公告号: 201510-144g
项目名称: 城阳区天河路小学室外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流亭街道凤岗路以东、海关路以西、天河路以北、虹桥路以南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工程造价: 1380.1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城发改投资[2014]292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516004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杨宇鹏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91233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杨宇鹏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912333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浩丰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聂红云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965798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1775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天河路小学室外配套工程主要包括换热站、地下消防用房、变配电室、室外围墙、公厕、传达室、大门及其他配套建设工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综合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青岛市辖区以外企业需提供外地入青信用登记证明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项目总监执业资格。
四、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中标人。
六、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为二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http://www.e-qdpm.com/gcc)或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等文件(过期后取消网上下载),技术标书封皮在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中心北九楼,电话:66796200)无记名领取。下载招标文件生成的投标识别码须牢记。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获取;
3、温馨提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与复核事宜务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凭证原件;
4、投标单位未按公告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等出现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0532-85871507-162。
7、开标前投标单位需自行到城阳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温馨提示:查询网址:www.chengyang.qdjcy.gov.cn,投标单位于网上提交全部资料后,凭用户名和密码可查询领取时间)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140000000611001001
2015/10/13 9:30:00 2015/10/3 9:30:00 2015/10/13 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