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珑山公馆一期(47#、50#、53#及6#地库)工程施工 2015-08-31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珑山公馆一期(47#、50#、53#及6#地库)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8/31 公告号: 即公建【2015】040 号
项目名称: 珑山公馆一期(47#、50#、53#及6#地库)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即墨经济开发区西九六夼村1201号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8000万元 工程造价: 3056.117836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6458.53平方米
计划文号: 即发改蓝字[2014]10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82LSXQ201502110201
建设单位: 青岛中房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国良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5854212111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青岛中房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国良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585421211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蓝伟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855383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中房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即房地权字第201483078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珑山公馆一期(47#、50#、53#及6#地库)工程,地上2~3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6458.53平方米 (地上3436.9平方米,地下3021.63平方米),包括土建、安装、装饰及室外配套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2.招标内容:土建、安装、装饰及室外配套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办理完毕《外地入青信用登记》或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外地入青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施工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 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即墨市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 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无。
八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九 、评标办法
十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十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8月31日9时00分至2015年9月7日17时0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鳌路786号,咨询电话:0532-88553838)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00;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8553838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