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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及市政设施建设一揽子项目(施工) 2015-08-2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道路及市政设施建设一揽子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8/25 公告号: 黄岛区2015397
项目名称: 道路及市政设施建设一揽子项目(施工)
工程地点: 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内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城镇道路
本项目总投资额: 174600万元 工程造价: 1746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程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16361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程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16361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薛学聪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97611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道路及市政设施建设一揽子项目共44个项目,青岛市黄岛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宁海路道路三水工程、泥布湾污水厂污水管线工程、澎湖岛街重点积水部位改造工程、齐长城路重点积水点改造工程、江山路重点积水部位改造工程、新街口立交桥底重点积水点改造工程、淮河路及密山路及海河路重点积水部位改造工程、渭河路重点积水点改造工程、昆仑山路重点积水点改造工程、国家粮食储备库北侧明沟修建明渠工程、连江路暗渠改造工程、海信工业园雨水暗渠北延工程、王台至龙泉河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线工程、澎湖岛街南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灵珠山北线污水管线修复完善工程、桥梁加固维修工程、海南岛路环境整治工程、桥梁加固维修工程(嘉陵江路立交桥)、积米崖一号线(滨海大道至兴港路)道路工程、积米崖北港路道路工程、积米崖中港路道路工程、积米崖兴港路道路工程、中科华联配套道路及管网工程、吉源广场人才公寓项目泵站迁移工程、峨眉山路道路维修工程、团结路南段道路维修工程、团结路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线工程、东佳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盛海路道路提升工程、月牙河路道路提升工程、相公山路道路提升工程、淮河路客货分流工程、松花江路东延明渠改造工程、松花江路明渠北延工程、井冈山路北段明渠改造工程、太行山路东延明渠改造工程、长白山路明渠北延改造工程、蓝色粮仓配套工程、东方时尚创新基地配套工程、顾家崖头社区南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花林河河道治理工程、镰湾河流域截污工程、南港区物流园暗渠工程、黄张路(崖逄-昆仑山路)改建工程。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及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对性能、技术要求复杂的设备,在该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中以暂估价计入)。
(三)本工程不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应具有与一揽子工程匹配的资金实力,应提供不低于10亿元的银行授信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
4.外地投标企业中标后办理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注册地非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黄岛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投标企业中标后,项目经理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 需 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要求
单项工程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报名,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企业,可在以下时间内登陆“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下载招标文件:

施工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6)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①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②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不能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当地档案管理机构公章的复印件);或项目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四方验收资料及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④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同类工程还应同时需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打印件(含网址)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银行授信证明资料,或自有资金证明。



注:1、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2、若招标文件及附件无法下载的,请及时拨打86958600、68976511.
八 、其他
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80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 单位账户: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3)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公告时间:2015年8月25日17时11分 - 2015年9月1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