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项目区内包含一处采石坑及一处道路边坡,破损山体最大高差约80m,治理区总面积0.12k㎡。治理内容包括山体治理工程(排险消坡、危岩清理及坡面整平、土石方回填)及景观绿化工程。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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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1.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注册地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需提供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原件;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同时具有以下条件:①水工环地质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高级职称②国土资源部(含其行业协会)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培训证书③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培训合格证书;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本工程资格审查不需具有同类工程要求。六、同类工程要求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仅在综合评分中使用)。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企业,可在以下时间内登陆"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下载招标文件。 施工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投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地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需提供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原件; (3)投标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需提交以下资料,缺一不可:①水工环地质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原件②国土资源部(含其行业协会)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培训证书原件③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培训合格证书原件④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投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若招标文件及附件无法下载的,请及时拨打86958600、68976511。 |
| 八 、其他 |
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60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 单位账户: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公告时间:2015年8月25日16时44分 - 2015年9月1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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