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安顺车辆基地锅炉房内2台燃气真空锅炉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售后服务和维修保养等交钥匙工作。锅炉为单回路,额定蒸发量约5T(Q=3500KW),额定蒸汽压力1.0MPa。本次招标不含锅炉地基与基础工程。 (二)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含燃烧器、节能器和消音罩等)、软水器、软化水箱、定压补水装置、采暖热水循环泵、烟筒和系统管路、附件等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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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以下条件的锅炉制造厂家或代理商; 2.1制造厂家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 2.2代理商参加投标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2.1取得锅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锅炉制造厂家满足公告第2.1条要求; 2.2.2代理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五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
| 六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应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完成过热功率3500KW及以上燃气真空锅炉的供货。 |
| 八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5 4. 本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