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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济南路中学新建工程设计 2015-07-31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莱西市济南路中学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7/31 公告号: 2015-158g
项目名称: 莱西市济南路中学新建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 莱西市济南路北、香港路西、烟台路东、309国道南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1393.30万元 工程造价: 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为18940平方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莱西市教育体育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高立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892266
代建单位: 莱西市教育体育局
代建单位联系人: 高立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892266
招标单位: 莱西市教育体育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高立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89226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代尧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310851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莱西市济南路北、香港路西、烟台路东、国道309南占地面积37667平方米(56.5亩),总建筑面积18940平方米。招标内容:设计方案征集;中标人承担后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18940平方米。招标范围: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校舍工程;围墙、传达室、学校大门、室外厕所等校区附属工程;校区管网、道路硬化、校区绿化等;塑胶操场、篮球场及排球场等体育场地建设。地址;济南路北、香港路西、烟台路东、国道309南。
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具有壹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建筑或规划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上五年度(自2010年1月1日至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需要具有至少1个同类工程业绩。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设计费1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用建筑类型设计项目。
八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九 、评标办法
十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十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6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4、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宋欣、刘慧娜,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5、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十二 、其他
6、方案征集补偿费(1)合格投标人多余五家(含五家)时,第一名为预中标人不予补偿,第二名、第三名分别给予20000元、10000元的经济补偿(含税金),其他投标人不予补偿。(2)合格投标人少于五家时,第一名为预中标人不予补偿,第二名给予20000元经济补偿(含税金),其他投标人不予补偿。(3)补偿费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给予支付,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按规定支付。 7、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