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为交通安全职责归属青岛市管理的11条高速公路,总里程约669.2公里,主要建设2个管理平台即: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管理平台、社会化服务平台。6个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即:视频监控系统、路况信息管理系统、违法抓拍查处系统、车辆速度控制诱导系统、卡口信息管理系统、雾区行车安全智能诱导系统。相关配套设施:20个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网络系统、取电系统、爆闪灯、仿真警察、仿真警车、龙青高速分指挥中心及机房等。信息共享:实现与其他部门共享视频信息、可变信息标志信息、交通流、气象数据等数据。其中光缆为通信建设部分,工程造价1024.0620万元。 (二)项目范围: 包括外场建设、内场建设两部分。外场建设:高速公路项目中除土建及杆件外的所有信息化软硬件设备材料及配套机柜的到货验收及安装调试,已有监控、诱导屏等设备的改造、护罩支架和连接线缆的施工。内场建设:交警支队及各高速大队指挥中心和机房的软硬件系统完善及龙青大队指挥中心和机房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施工。包括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管理平台和社会化服务平台,视频监控系统、路况信息管理系统、违法抓拍查处系统、车辆速度控制诱导系统、卡口信息管理系统和雾区行车安全智能诱导系统、交通指挥中心系统、网络及安全系统的所有涉及中心软硬件设备设施的到货报验和安装调试施工;已有历史项目的集成。以上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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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企业的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并且投标人须要具备以下其中之一: 1)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电信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通信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级别)。 三、对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各1人,须具备以下其中之一: 1)具有国家人事和工信主管部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 2)具有工信主管部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四、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 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八、 同类工程的界定:201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信息化工程监理。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十一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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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近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近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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