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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德大道以东、滦河路以南、双积路以西、渭河路以北土方二次回填工程监理 2015-07-1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德大道以东、滦河路以南、双积路以西、渭河路以北土方二次回填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7/15 公告号: 3702816717865422013stS001220
项目名称: 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德大道以东、滦河路以南、双积路以西、渭河路以北土方二次回填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 100%
本项目总投资额: 43363万元 工程造价: 30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000000立方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审【2013】328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柴渝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27990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柴渝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279909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惠铭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0530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816717865422013stS001220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位于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3000万元, 工期要求:30天,质量要求:合格,招标内容: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二、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3、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和执业手册及复印件;
4、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投标申请表(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5、投标单位或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备案同类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7、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业外地企业入青信用证》,并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外地企业中标后应由建设单位监督其办理入胶备案登记手续;
8、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9、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报名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报名无效。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10、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人民币,报名时必须交纳。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于公告结束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四、同类工程界定
工程等级为一级的市政公用工程。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于 2015年7月15日15时至2015年7月22日15时(不含节假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0532-82205266)参加报名。
六 、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公告时间:2015年7月15日15时0分 - 2015年7月22日15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