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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2015年县乡道路大中修工程监理 2015-07-0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莱西市2015年县乡道路大中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7/3 公告号: 2015-144g
项目名称: 莱西市2015年县乡道路大中修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青岛莱西市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5018.32万元 工程造价: 4406.63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8.851公里
计划文号: 西发改复[2015]150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莱西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慧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48492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莱西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慧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48492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广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钊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860125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本项目路线总长约18.851km,其中绕马路(S209至S602段)大修工程长约8.445km;河大路(大好河山至G309段)大修工程长约4.18km;上院路(东毛路至S393)大修工程长约0.7km;马崔路(戴家院至黄水路段)大中修工程南北段长约2.051km,东西段长约0.52km;湖滨路至南水路连接线工程长约1.247km;姜渚路(夏格庄镇驻地段)道路大修工程长约1.708km。主要技术标准:绕马路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河大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马崔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40或30公里/小时;上院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湖滨路至南水路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姜渚路夏格庄镇驻地段道路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主要内容: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工程类型
1:第一标段平方米绕马路(S209至S602段)大修工程,工程造价2355.04万元,建设规模:起始桩号K0+000.000,终止桩号K8+445.804,长约8.445km;姜渚路(夏格庄镇驻地段),工程造价378.38万元,建设规模:长约1.708km;上院路(东毛路至S393),工程造价149.22万元,建设规模:起始桩号K0+000.000,终止桩号K0+699.7,长约0.7km。监理
2:第二标段平方米河大路(大好河山至G309段),工程造价604.64万元,建设规模:起始桩号K0+000.000,终止桩号K4+179.912,长约4.18km;马崔路(戴家院至黄水路段),工程造价465.76万元,建设规模:南北段起始桩号K0+000.000,终止桩号K2+050.963,长约2.051km;东西段长约0.52km;湖滨路至南水路连接线,工程造价453.59万元,建设规模:起始桩号K0+000.000,终止桩号K1+246.6,长约1.247km。监理
二、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山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或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2、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对人员要求
1、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近5年至少担任过1项同类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2、副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5年至少担任过1项同类工程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3、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监理员2人:具有监理员资格或监理工程师资格。
四、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七、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
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九、
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十、
同类工程的界定:一标段:完成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不小于45万元或建安费不小于29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二标段:完成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不小于25万元或建安费不小于160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十一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十二 、评标办法
十三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十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10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等。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室领取技术建议书(技术标书)封皮。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十五 、其他
1、企业法人三年内须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莱西市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开标现场投标人不需提供)。
2、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刘慧娜 宋欣 ,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3、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近1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近2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