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对芝河右岸倒塌和倾覆段的挡墙共100m进行拆除重建,其中倒塌66m、倾覆3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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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必须持有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备案证》,或外地入青施工企业登记证明;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类工程界定: 近5年(自2010年1月1日至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承建过单项投资额60万元以上的防洪工程。 |
|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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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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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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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要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6日。 2、该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前,投标人不需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6月29 日至2015年7月6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资料。 3、拟开标时间:2015年7月22日。 4、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室领取技术标书封皮。 5、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 |
| 七 、其他 |
1、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莱西市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开标现场投标人不需提供); 2.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刘慧娜 宋欣 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3、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建筑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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