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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2015-06-1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即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6/19 公告号: 即建招[2015]080号
项目名称: 即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即墨市南泉社区北侧、大信镇西北侧,即墨市西部垃圾场内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资金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5941.9605万元 工程造价: 15941.9605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三条日处理300吨的炉排炉焚烧线,配两台9MW汽轮发电机组
计划文号: 青发改即【2015】1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中节能(即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群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60339981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中节能(即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群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603399812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康朝晖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653166652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年处理进厂垃圾量为32.9万吨,拟设置三条日处理300吨的炉排炉,年运行8000小时。计划工期:525日历天 。
(二)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标段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办理完毕外地入青信用登记;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执业手册为工民建专业贰级及其以上的项目总监(续期注册的需提供网上公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八、同类工程要求
本工程无同类工程要求。
九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十 、评标办法
十一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十二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 年6月19日9时00分至 2015 年6月26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市民大厅四楼;(蓝鳌路786号,咨询电话:0532-88531818)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00;14:00至16:00)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十三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8531818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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