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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王埠城中村改造项目G区三期 2015-06-1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下王埠城中村改造项目G区三期邀请公示
公示发布日期: 2015/6/19 公示号: S2015-013
项目名称: 下王埠城中村改造项目G区三期
工程地点: 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2696号
资金来源: 外商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210000万元 工程造价: 18000万元
结构形式: 剪力墙 工程规模: 82468.79平方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3】120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304043
建设单位: 青岛捷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57327236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捷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573272363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榆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96988599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捷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总建设面积82468.7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607.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861.22平方米,最高7层,垃圾外运量约为10000立方米,全部外运。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未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三 、其他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不含节假日);
受理部门:(电话:0532-85066918网上举报电子邮件:qdzb215@163.com);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公示时间:2015年6月19日17时0分 - 2015年6月29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