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本工程位于胶河朱诸路至河北村段,工程造价:1131.78万元, 工期要求:150天,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内容:施工图上以河道中心线为界左岸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主河槽左岸疏浚扩挖长2751m;堤防填筑长2618m,堤防两侧回填种植土,撒草籽草皮护坡,堤防顶路面为中砂路面;新建河道左岸穿桥连接路和朱诸路上下游连接堤顶路长544m,采用中砂路面;主河槽左岸护险480m,有5座穿堤排水涵闸(涵洞)。 2、其余详细内容见施工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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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投标要求 1、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开标时一并提交; 2、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有效期内)的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近期社保证明开标时一并提交。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企业应委托本单位具有青岛市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的本单位人员参加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开标时一并提交。 4、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水利企业须持有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备案证。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7、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8、投标保证金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拾贰万元,于投标截止前必须到账,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四、同类工程界定 近五年承担的单项工程造价在85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 |
|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5月18日16时至2015年5月25日16时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图纸资料费2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0532-82205266)。 |
| 六 、其他 |
| 1、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交24万元保证金可投2个标段。 2、开标、评标和定标顺序如下:①胶河治理工程胶州段右岸(朱诸路至河北村)工程施工;②胶河治理工程胶州段左岸(朱诸路至河北村)工程施工。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不可能兼中,已中得前一个项目的投标单位取消其下一项目的中标资格,但仍可参与下一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
| 公告时间:2015年5月18日16时0分 - 2015年5月25日16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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