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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河治理工程胶州段(朱诸路至河北村)工程监理 2015-05-1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河治理工程胶州段(朱诸路至河北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5/18 公告号: SL150507104J
项目名称: 胶河治理工程胶州段(朱诸路至河北村)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胶河朱诸路至河北村段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财政+自筹 出资比例: 中央专项补助资金30.5%,青岛市水利专项资金49.5%,胶州市自筹20%
本项目总投资额: 2949.78万元 工程造价: 2337.24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青水规计【2013】73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胶州市水利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黄宗章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220615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水利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黄宗章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2206158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陈锁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708962830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位于胶河朱诸路至河北村段,工程造价:2337.24万元, 工期要求:150天,质量要求:合格,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二、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总监资质: 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投标要求
1.法定代表人证明、企业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3.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注册证原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4.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投标申请表(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5.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经备案同类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
6.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上五年度完成经备案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
7.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水利监理企业须持有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备案证
8.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9.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说明: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于报名截止前必须到账,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重要说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报名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报名不予受理。
四、同类工程界定
2010年1月1日起监理过单项工程工程造价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于2015年5月18日16时至2015年5月25日16时(不含节假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0532-82205266)参加报名。
六 、其他
1.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3.项目总监必须有水利部注册颁发的总监证书,项目总监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公告时间:2015年5月18日16时0分 - 2015年5月25日16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