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膜分离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 一、采购项目名称: |
膜分离设备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 |
LXCG2019000066 |
| 三、首次公告日期: |
2019-03-26 16:09 |
|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 |
2019-04-10 09:30 |
| 五、变更内容: |
| 由青岛新世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膜分离设备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于2019年3月26日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对磋商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原采购内容: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说明:
3.1.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1.2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业绩等商务评分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3.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给予价格扣除。
3.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4%的价格扣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3.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同样按以上规定给予价格扣除。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联合体协议原件的电子文档并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3按照《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规定,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3.3.1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总分值4 %的加分。
3.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以及制造商等信息必须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一致。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最新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产品所在完整页,且在清单中标注所在位置。
变更为: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说明:
3.1.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1.2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业绩等商务评分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3.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给予价格扣除。
3.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10%的价格扣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3.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同样按以上规定给予价格扣除。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联合体协议原件的电子文档并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3按照《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规定,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3.3.1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总分值4 %的加分。
3.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以及制造商等信息必须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一致。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最新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产品所在完整页,且在清单中标注所在位置。
本公告作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相关供应商均具有同等约束力,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为准。由此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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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联系方式: |
1.采购人: |
莱西市产业技术研究院 |
地址: |
莱西姜山镇合联新城 |
| 联系人: |
孙建东 |
联系方式: |
13864237189 |
| 2.代理机构: |
青岛新世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烟台南路8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
| 联系人: |
孙智慧 |
联系方式: |
15192521598 |
| 2019-03-30 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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