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市里岔镇牧城大道路灯采购 (二次发布)胶州市里岔镇牧城大道路灯采购 (二次发布)更正公告
| 一、采购项目名称: |
胶州市里岔镇牧城大道路灯采购 (二次发布) |
| 二、采购项目编号: |
JZZFCG2018401 |
| 三、首次公告日期: |
2019-03-05 14:18 |
|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 |
2019-03-13 14:00 |
| 五、变更内容: |
| 关于胶州市里岔镇牧城大道路灯采购(项目编号JZZFCG2018401)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胶州市里岔镇牧城大道路灯采购(项目编号JZZFCG2018401)于2019年3月6日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发出,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说明:
一、澄清说明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履约担保“不需要”现变更改为“需要”。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第4条“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现变更为“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第8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提供证书原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现变更为“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提供证书原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更正说明为准。
胶州市里岔镇人民政府
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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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联系方式: |
1.采购人: |
胶州市里岔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胶州市里岔镇 |
| 联系人: |
杨坤 |
联系方式: |
13210827188 |
| 2.代理机构: |
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东海西路12号甲 |
| 联系人: |
潘蕾 |
联系方式: |
15666795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