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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2021年度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大厅坐席人员人事服务外包项目2019年度-2021年度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大厅坐席人员人事服务外包项目 2018-11-29
2019年度-2021年度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大厅坐席人员人事服务外包项目2019年度-2021年度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大厅坐席人员人事服务外包项目 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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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2021年度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大厅坐席人员人事服务外包项目2019年度-2021年度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大厅坐席人员人事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19年度-2021年度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大厅坐席人员人事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SNCG2018000131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18-11-21 18:25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 2018-12-12 09:30
五、变更内容:
2019年度-2021年度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大厅坐席人员人事服务外包项目(SNCG2018000131)于2018年11月21日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采购公告,现就采购文件做出如下更正: 1、在“第四章 采购需求1.4项目基本情况”中增加内容为“本采购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投标人应当具有雄厚的人员储备和强大的动员能力。” 2.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9.履约保证金□√不需要”更正为“9.履约保证金□√需要”。 3、将“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中第八条、履约保证金第1条”更正为“1、乙方须向采购人交纳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100000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4、在“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第十二条、乙方责任”中增加内容为“7、中标公告发布后5日内,中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数量和人员资格条件,将城市运行监督服务大厅坐席人员队伍组建完成,并上报与实际配备人员相符的最终名单,以采购人确认为准;中标公告发布后10日内,完成上述人员上岗前培训,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到岗到位。” 5、在“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中增加内容为“5、中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未按时上报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城市运行监督服务大厅坐席人员名单并保证人员到位; (2)未按时完成人员岗前培训,或经培训后无法通过甲方组织的考核,且拒不更换人员的。” 本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各相关供应商均具有同等约束力,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由此为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青岛市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中心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
联系人: 杨文 联系方式: 88729923
2.代理机构: 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616-619室
联系人: 管雅萌 联系方式: 15726237190
相关附件: 2019年度-2021年度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大厅坐席人员人事服务外包项目的变更公告.doc
  • 变更历史 变更项 变更时间
  • 1.变更公告链接 2019年度-2021年度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大厅坐席人... 2018-11-27
  • 原招标公告链接 2019年度-2021年度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大厅坐席人... 201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