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本项目胶州市前韩水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钢筋砼管管材采购,位于胶州市胶莱镇、李哥庄镇、胶东街道办事处,工期: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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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具备钢筋砼管管材的生产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三、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产品合格证书 4、质量保证书;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6、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四、同类工程界定 近三年完成的钢筋砼管管材销售合同价在1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近三年是指2012年1月1日以后)。 |
|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3月27日9时至2015年4月2日17时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图纸资料费2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0532-82205266)。 |
| 六 、其他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经销贸易商(代理商)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
| 公告时间:2015年3月27日9时0分 - 2015年4月2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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