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本工程对即墨市鳌山港已损坏的防波堤和护岸进行修复,修复防波堤总长为165m,修复护岸总长54.7m。详情见施工图纸。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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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对投标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2.项目总工1人: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 试验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 4. 安全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 (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 1 个同类工程业绩。 (四)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七)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八)同类工程的界定: 单项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码头修复或港池疏浚工程。 三、招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 8 日 14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3 时30分至14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即墨市市民大厅四楼开标室(蓝鳌路78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www.e-qdpm.com)上发布。 |
|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 年 3 月 18 日 9 时00分至 2015 年 3 月 24 日 16 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市民大厅(蓝鳌路786号,咨询电话:0532-85966519)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30;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 六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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