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柏果树河以东,南起滨海大道,北至前湾港路,占地面积6.84公顷,道路长约1.805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横断面为:2.0m人行道+1.5m非机动车道+1.0m设施带+7.5m车行道+2.0m中央分隔带+7.5m车行道+1.0m设施带+1.5m非机动车道+2.0m人行道。车行道路面结构自上而下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8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6cm水泥稳定碎石;人行道路面结构自上而下为:4cm花岗岩板+3cm水泥砂浆+15cm水泥混凝土。污水管线:薛泰路至前湾港路段敷设DN300-DN400污水管道,滨海大道至薛泰路段敷设DN300污水管道,管线总长1.8Km;雨水管线:薛泰路至前湾港路段敷设DN400-DN1200雨水管道、东侧人行道内敷设DN400-2.5×1.8m雨水管渠,管线总长3.6Km;给水管线:滨海大道至灵海路段在东侧人行道内敷设DN300给水管道,灵海路至前湾港路段在东侧人行道内敷设DN200给水管道,管线总长1.8Km;中水管线:薛泰路至前湾港路段在西侧绿化带内敷设DN200中水管道,总长1.5km。路灯采用双侧对称布置90WLED灯,安装高度10m,灯杆间距35m,设置路灯箱式变压器2台。绿化面积39306平方米。 (二)招标内容:本工程道路、管线、景观、路灯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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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注册地非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总监。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资格审查 需要 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要求 二等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3月5日在"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版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地非青岛市区域内的外地投标企业取得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原件;
(3)投标本工程项目总监的注册证书及青岛市建管局颁发的执业手册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项目总监在投标时有其他在监项目的,还应提供《项目总监兼任其他项目总监备案表》、拟在本工程担任总监代表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和执业手册原件;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6)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资料原件(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备案文件)或经备案的《监理业务手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
| 八 、其他 |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公告时间:2015年3月5日10时51分 - 2015年3月16日10时5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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