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莱西市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项目莱西市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项目更正公告
| 一、采购项目名称: |
莱西市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 |
LXCG2018000089 |
| 三、首次公告日期: |
2018-07-25 08:54 |
|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 |
2018-08-15 09:30 |
| 五、变更内容: |
| 招标文件P16页:18.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中
“√需要交纳 1.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 元)
2. 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 省 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 页面点击“获取虚拟账号”。
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交纳形式:
4.1 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时间为准;
4.2 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的须开标现场提交。
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现更改为:
“√需要交纳 1.投标保证金金额:柒仟元整(¥7000.00元),
2. 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 省 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 页面点击“获取虚拟账号”。
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必须以电汇或网银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交至获取的虚拟账户。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提前1-2天缴纳,并注明联系电话。
5.以支行名义参加投标的,可以从该支行或该支行的上级分行或该支行的总行的基本存款银行账户中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意事项:
(1)未按照指定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报多个标段的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按各标段对应账号分开缴纳。
(2)投标保证金必须一项目一收退,不得重复使用,重新招标的项目必须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 以其他方式或非本单位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以支行名义参加投标,使用该银行总行或上级分行的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除外)。
(4)投标人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一致(以支行名义参加投标,使用该银行总行或上级分行的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变更的,必须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原件和复印件、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友情提示:请各投标企业在汇款时避免使用超级网银汇款,因使用超级网银汇款会导致到账信息不显示开户行,后期无法正常退还保证金。”
本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相关供应商均具有同等约束力,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为准。由此为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六、联系方式: |
1.采购人: |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地址: |
莱西市烟台路79号 |
| 联系人: |
张波 |
联系方式: |
15318795599 |
| 2.代理机构: |
青岛新世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烟台南路8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
| 联系人: |
孙智慧 |
联系方式: |
15192521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