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相关勘察服务。 工程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1890.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品房及商业配套设施。建筑规模以规划部门批准面积为准。 |
|
| 二、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1、投标报名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执业资格;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勘察合同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岩土工程勘察。 。 |
| 四 、报名须知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3月4日9时至2015年3月10日17 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企业章程原件(企业最新章程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
3、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其中第1、2、3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其它资料为评标所需资料。 |
| 五 、资格预审办法 |
| 本项目采用投标报名合格制。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落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
| 六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2、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报名期限:2015年3月4日9时0分 - 2015年3月10日17时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