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 岸壁整治修复工程:小港区整治修复岸线长度约426.0m,包括岸线修复258.0m、岸线整治新建168.0m和新建桩基景观平台约551.0㎡。 中港区整治修复岸线长度约438.0m,包括岸线修复79.0m、岸线整治新建359.0m和新建桩基景观平台约2059.0㎡。 景观工程:花岗岩、木塑等地面铺装26330㎡;台阶157㎡;帽石723m;高杆灯96盏;路缘石安装480m;乔木420株;灌木、地皮、草坪5876㎡;钢结构廊架5个;木塑栏杆安装1302m;给排水3596m。 (二)招标范围:岸壁整治修复、新建桩基景观平台、苗木栽植、广场铺装、木塑栏杆、消防通道、景观照明管网、给排水管道、廊架等。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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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企业信用证》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二)对投标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1项同类工程。项目总工1人:工程师。质检工程师1人: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测量工程师1人: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1人:工程师。安全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管理员3人:助理工程师。(三)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工程。(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六)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七)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八)同类工程界定: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港口航道工程。 |
|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2015年3月6日9时00分至2015年3月12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5年3月6日9时00分至2015年3月12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3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十一 、其他 |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3 月 27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
| 公告时间:2015年3月6日9时0分 - 2015年3月12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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