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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新区公交快线配套工程(监理) 2015-02-1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黄岛新区公交快线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2/15 公告号: 黄岛区2015081
项目名称: 黄岛新区公交快线配套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原胶南汽车站-珠山路-珠海路-滨海大道-江山路-长江路-薛家岛公交枢纽站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5103万元 工程造价: 4273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青黄发改函[2014]32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崔焕文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17581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崔焕文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175818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鑫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12117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道路工程:(一)道路工程:主要包括原非机动车道改造、交叉口渠化、公交停靠车站改造、车行道局部改造、首尾停车场硬化和人行道局部改造等内容。(1)非机动车道改造:非机动车道改造范围包括江山南路和长江路,将现有非机动车道改造为公交车专用道及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为6㎝ 沥青玛蹄脂混合料(SMA-13)+铣刨现状2㎝面层。(2)交叉口渠化:交叉口渠化主要是针对滨海大道道路沿线各主要路口,结合公交快线车站的设置,进行渠化设计,增加进口道数量,对部分中央分隔带拆除硬化,同时压缩紧急停车带,硬化路面结构如下:4㎝改性沥青玛蹄脂混合料(SMA-13)+8㎝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1cmSBS改性沥青下封层+40cm水稳碎石。(3)公交停靠车站改造:主要对公交快线停靠车站进行港湾式改造,车站路面结构如下:24cm水泥钢筋混凝土+20cm水泥混凝土+20cm级配碎石。(4)车行道局部改造:因市政管线迁改及增设等原因,造成路面破损,需对路面进行恢复,路面结构同交叉口渠化中硬化路面结构。(5)人行道局部改造:人行道局部改造主要指车站处人行道硬化,包括新建及破损处恢复,长江路及滨海大道人行道改造路面结构为:5cm花岗岩板+3cm水泥砂浆+10cmC20混凝土+10cm级配碎石。珠海路段人行道改造路面结构:荷兰砖+3cm水泥砂浆+10cmC20混凝土+10cm级配碎石。(二)管网设施改造工程:由于非机动车道改造为公交车专用道及公交快线停靠车站的设立需对两侧部分道路及交叉口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改造范围内检查井井盖下落、雨水箅子迁移等。(三)其他附属设施:主要包括树木、线杆、路灯、果皮箱等设施的迁移和增设。

(二)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入青信用证》,注册地非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项目总监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 需 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要求
一等市政道路工程。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dxhaggzy.com)"建设工程"-"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一栏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地非青岛市区域内的外地投标企业取得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原件;


(3)投标本工程项目总监的注册证书及青岛市建管局颁发的执业手册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项目总监在投标时有其他在监项目的,还应提供《项目总监兼任其他项目总监备案表》、拟在本工程担任总监代表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和执业手册原件;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6)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资料原件(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备案文件)或经备案的《监理业务手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八 、其他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联系电话:68976528
公告时间:2015年2月15日15时30分 - 2015年2月27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