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本工程为汽车零部件生产车间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1#车间、2#车间、3#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占地规划面积约2219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500.88平方米,框架、钢结构,详情见施工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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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企业;2、本项目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执业手册为工民建专业叁级项目总监,(续期注册的需提供网上公示);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三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2、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受理部门电话:0532-88553039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节假日不受理)。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手续。 |
公示时间:2015年1月23日14时0分 - 2015年1月28日11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