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镰湾河流域清淤、防洪、截污、排水,河岸两侧景观绿化等工程。 (二)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等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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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行业(同时具有河道整治和城市防洪)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要求 同时具备单项设计合同总投资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项目、单项设计合同总投资额57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单项设计合同总投资额5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或单项设计合同总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时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内容的设计项目(仅在综合评分中使用)。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1月27日09时至2015年2月2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4号窗口(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咨询电话:0532-6897653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5年1月27日09时至2015年2月2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报名处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牵头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 本工程为带方案招标(水利、绿化部分带方案,市政部分不带方案)。
3.设计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若不能体现专业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需提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上述(1)-(4)项所有材料,其中第(3)项由具备市政或水利行业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4.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
| 公告时间:2015年1月26日16时0分 - 2015年2月2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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