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山东省青岛第四十一中学改扩建项目(监理) 2015-01-2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山东省青岛第四十一中学改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1/27 公告号:
项目名称: 山东省青岛第四十一中学改扩建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 市北区汝阳路25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7047万元 工程造价: 6246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1174.19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北发改发[2014]160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412028
建设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林老师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75115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林老师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75115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洋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792836561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03005134673201403P010037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第四十一中学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480794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位于市北区汝阳路25号,主要对41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行政楼及风雨操场,总建筑面积21174.19平方米,建筑高度19.8m,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本工程造价约6246万元。
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登记,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项目总监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二等及以上公用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 。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九 、其他
九、其它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3080819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5年1月27日9时0分 - 2015年2月2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1390001001
2015/2/28 14:00:00 2015/2/18 14:00:00 2015/2/28 14:00:00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