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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炉房社区安置房项目(监理) 2015-01-0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李沧区炉房社区安置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1/8 公告号:
项目名称: 李沧区炉房社区安置房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 青岛市李沧区广水路以南、金水路北、宾川路以西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63000万元 工程造价: 44496.127357万元
结构形式: 框剪 工程规模: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34546.48平方米平方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4]23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414022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炉房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 高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0925571
代建单位: 青岛和达置业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联系人: 高工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80925571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炉房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 高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092557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工、王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610161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13780384577201202k010002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工程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广水路以南、金水路北、宾川路以西,总投资为63000万元,工程造价约44496.127357万元,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34546.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9009.07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为45537.41平方米,最高层数29层,总高度92.7米,最大单跨跨度8.4米
(二)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项目总监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一等房屋建筑工程。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 咨询电话:0532-8610161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 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5年1月8日9时0分 - 2015年1月14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4430001003
2015/1/28 14:00:00 2015/1/18 14:00:00 2015/1/28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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