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按日供水能力4万立方米,征地和建筑物按4万立方米,一期设备按2万立方米,原水DN600球墨铸铁管道4500米。
(二)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阶段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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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同时具有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不需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规模4万吨/天且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净水厂(或供水厂)项目(仅在综合评分中使用)。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1月4日9时至2015年1月8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4号窗口(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咨询电话:0532-6897653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5年1月4日9时至2015年1月8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报名处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九 、其他 |
1、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若不能体现专业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2、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 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4、本工程为不带方案招标。 |
| 公告时间:2014年12月31日10时1分 - 2015年1月8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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