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
|
二、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合同总投资额在5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
| 四 、报名须知 |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月9日9时至2015年1月15日17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历天)、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其中第 1、2、3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 |
| 五 、资格预审办法 |
| 本项目采用投标报名合格制。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落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
| 六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2、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报名期限:2015年1月9日9时0分 - 2015年1月15日17时0分 |
| 查看原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