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工程概况:新建机场位于青岛市西北,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境内,占地约15.56平方公里,航站楼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飞行区等级4F,建设2条3600米长的远距跑道,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3500万人次需要。
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航站楼及航站区附属配套设施设计。
3、招标内容:包括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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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申请人上10年度具有国内单体建筑面积20万㎡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或5万㎡及以上航站楼工程设计业绩。 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含副高),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6、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须自动退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8.1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具体设计工作分工; 8.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牵头人资质应满足公告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相应分工工作的设计资质; 8.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3条和第4条要求; 8.4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三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有意申请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请于2014年11月24日13:30时至2014年12月1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11月24日13:30时至2014年12月1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代理机构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 四 、资格预审办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申请人在5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在5家以上时,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合格申请人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5家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五 、其他 |
| 同类工程界定要求:国内单体建筑面积20万㎡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或5万㎡及以上航站楼工程设计。 |
| 报名期限: 2014年11月24日13时30分 - 2014年12月1日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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