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李沧区永清路等3条市政道路灰口铸铁管改造工程 2014-11-1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李沧区永清路等3条市政道路灰口铸铁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11/17 公告号: 2014-604g
项目名称: 李沧区永清路等3条市政道路灰口铸铁管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李沧区永清路(文安路至振华路)、永定路(兴山路至兴华路)、四流北路(楼山河至红星化工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燃气
本项目总投资额: 222万元 工程造价: 18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青市政公用办【2014】62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404072号、建字第370200201404070号、建字第370200201404074号
建设单位: 青岛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68884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688849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栋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72868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0016357760501415D02016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222万元,工程造价约180万元,管道总长度约2015米,管径范围de100-de315,采用PE管(无需探伤),管道压力级制为中压,中压设计压力为4公斤/平方厘米,本项目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按青岛市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不影响市容。
2.招标内容: 施工图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施工企业,且同时具有GB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投标报名时不需具有同类工程经验。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11月17日9时至2014年11月21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后应于2014年11月17日9时至2014年11月21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3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未报名或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0775196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4年11月17日9时0分 - 2014年11月21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4243001001
2014/12/11 9:30:00 2014/12/1 9:30:00 2014/12/11 9:30:00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