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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头村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工程(第三次招标) 2014-11-0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尧头村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工程(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11/7 公告号: 黄岛区2014392
项目名称: 尧头村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工程(第三次招标)
工程地点: 泊里镇驻地以东,海泊二路以南,港润大道以西区域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备材料采购-电梯
本项目总投资额: 151799.23万元 工程造价: 1200万元
结构形式: 框剪 工程规模: 电梯48部
计划文号: 青黄发改社会[2014]9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23201402012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丁金军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969796057
代建单位: 青岛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联系人: 龚烜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117133
招标单位: 青岛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龚烜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117133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周鑫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905056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尧头村安置房项目48部电梯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全部内容,包含: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与其它相关设备联动运行、保修、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前期备案手续办理、竣工验收(含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的配合工作并承担验收费用,负责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运行许可证)、竣工移交手续等所有内容。


(二)招标内容:尧头村安置房项目电梯(48部)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保修等。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注册金为1.5亿元及以上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投标企业需已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有经工商注册的分公司。
2、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1中对电梯制造商的要求)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且注册资金为2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资质。
3、同一品牌生产制造商及代理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单位参与投标。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不需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五、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单项合同额为9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采购安装项目(仅在综合评分中使用)。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dxhaggzy.com)"建设工程-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





1.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1生产制造商:


1.1.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1.1.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原件;


1.1.3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1.2代理商:


1.2.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1.2.2电梯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1.2.3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的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复印件;


1.2.4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原件;


1.2.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八 、其他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4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 备注 :(1)本项目第二次开标的有效保证金继续有效,不需重新缴纳;(2)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按本次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编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公告时间:2014年11月7日14时30分 - 2014年11月14日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