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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铁安保控制中心工程监理 2014-11-0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地铁安保控制中心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11/3 公告号:
项目名称: 青岛市地铁安保控制中心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太原路与环湾大道交口处、地铁安顺路车辆段西北角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由地铁3号线概算中列支解决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6014万元 工程造价: 6014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77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审[2014]4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迟延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6770862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迟延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67708629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康、张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8900858 1572527770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13061093108201402F030130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约7700平方米,含土建、装饰、安装及系统智能化。

招标内容:安保控制中心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验收、保修及竣工结算直至最终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登记,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一个月内有效)。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叁级项目总监职业资格。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监理服务费11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七、投标标段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8900858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4年11月3日13时30分 - 2014年11月10日11时3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4100001001
2014/11/26 9:30:00 2014/11/16 9:30:00 2014/11/26 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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