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总建筑面积32227.65m2,7#、10#、15#框剪、11层、筏板基础;地下室地下一层、筏板基础;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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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2、本工程项目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叁级及以上项目总监;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请于2014年10月10日9时至2014年10月15日17时到平度市红旗东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局窗口报名,每天9:0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报名电话:88336677 88399738 88337215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投标申请表。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入青备案证(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 3、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手册;专业监理工程师三名及监理员两名、执业手册;项目班子成员在本单位不少于六个月的劳动保险证明(从2014年4月至2014年9月);(项目总监在投标报名时有其他在监项目的,如其他在监项目均配有总监代表,且征得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批准后,可担任投标项目总监,否则不得参与投标;且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所投标项目明确配备符合条件的总监代表,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注册地不在平度市辖区的企业,需到平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毕备案手续;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条要求的材料,(原件现场查验,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 四 、其他 |
公告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允许网上发布。 2、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
| 公告时间:2014年10月10日9时0分 - 2014年10月15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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