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在原有体育场地的基础上进行塑胶化建设,包括铺设塑胶跑道150米,篮球场、足球场等铺设人工草皮,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 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二、投标企业投标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 4、注册地在即墨市辖区以外施工企业中标后一个月内,由建设单位监督办理入即信用登记; 5、投标人必须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无。 八、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 年9月29日14时00分至 2014 年10月11日11 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市民大厅(蓝鳌路786号,咨询电话:0532-88517885)青岛同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其它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8517885 3. 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 十一 、其他 |
| / |
| 公告时间:2014年9月29日14时0分 - 2014年10月11日11时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