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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BOT建设运营单位招标 2014-09-2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莱西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BOT建设运营单位招标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9/26 公告号: 2014-158g
项目名称: 莱西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BOT建设运营单位招标
工程地点: 莱西市污水处理厂东侧预留地,预计用地35-40亩
资金来源: 政府融资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污水处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4200万元 工程造价: 42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污水厂扩建规模拟定为2万吨/日,并配套铺设污水厂至辇止头排放口排放管线(约4.5公里,直径1.2米)。
计划文号: 西发改复【2014】39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莱西市污水处理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欣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586553518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莱西市污水处理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欣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5865535187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科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封慧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848281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污水厂扩建规模拟定为2万吨/日,并配套铺设污水厂至辇止头排放口排放管线(约4.5公里,直径1.2米)。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
一、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建设经营范围和能力,均可参加投标。
2、企业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近3年的平均货币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应提供近三年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投标上一个月的内部财务报表;且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和良好的企业声誉;投标时应提供银行出具的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自用资金证明(时间为2014年6月1日以来),中标后将人民币3000万元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在甲方监督下用于项目建设。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工程要求
投标单位自主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要求为日处理污水4万吨或总投资4000万元以上的已投产项目。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2014年9月26日-10月9日(节假日除外)。该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前,投标人不需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4年9月26日至10月9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等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六 、其他
1、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莱西市当地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开标现场投标单位不需提供。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3.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刘慧娜 宋欣 ,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4、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建筑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公告时间:2014年9月26日14时30分 - 2014年10月9日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