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施工图范围内除室内外监控系统外的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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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三) 同类工程界定 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跨度20米及以上的门式钢架钢结构厂房(或库房)工程. |
|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09月17日9:00时至2014年09月23日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 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东路361号富群商务楼501室,咨询电话:0532-8687325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09月17 日9:00时至2014年09月23日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四 、其他 |
1、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公告时间:2014年9月17日9时0分 - 2014年9月23日16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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