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建筑面积:23831.34平方米
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厂房土建及水、电、暖安装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
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本工程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为房建专业叁级及以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注册地不在平度市辖区的企业,需到平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毕入平备案手续。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 |
|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请于2014年9月5 日至2014年9月12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平度市红旗东路1号公共资源大厅报名(节假日除外)。报名电话:88399738 88336677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投标申请表。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入青备案证(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 3、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手册;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1名(执业手册);项目班子成员不少于最近连续六个月的劳动保险证明(项目总监在投标报名时有其他在监项目的,如其他在监项目均配有总监代表,且征得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批准后,可担任投标项目总监,否则不得参与投标;且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所投标项目明确配备符合条件的总监代表,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注册地不在平度市辖区的企业,需到平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毕备案手续;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条要求的材料(原件现场查验,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
| 四 、其他 |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允许网上发布。
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
| 公告时间:2014年9月5日9时0分 - 2014年9月12日17时0分 |
|